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措施、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城镇危险房屋管理、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工作,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4.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全县装配式建筑和散装水泥的应用发展。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5.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6.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雨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供水、节水、燃气、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城乡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7.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和管理工作。
8.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公园城市建设。
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减排。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人民防空、民防重点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参与人民防空、民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的制定和审核,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民防要求及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规划情况,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人防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设,拟订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参与制定应急救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民防应急救援方案,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人民防空、民防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等保障方案,负责人防工程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志愿者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动员人员应急疏散。负责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设、维护的监督管理及其开发利用,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民防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经费、物资和资产的管理。组织人民防空、民防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承办县政府、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拟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行业协会、学会工作。指导行业系统信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案件。
12.指导全县行业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业系统“放管服”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主要工作。
1.紧盯“一个关键”不放松。扎实推进西部商贸城建设,加快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完成1—7号路路基开挖,回填工程完成90%,管网开挖及铺设完成30%。稳步推进安置房项目,完成安置房地下室施工启动上升工程施工。同步启动景观打造,1号路两侧景观绿化土石方工程完成100%,步行道及广场铺装工程完成30%;石坝河场地平整工程完成60%,步行道及广场铺装工程完成10%。
2.严守“两条底线”不动摇。一是守牢生态保护底线。全面开展大洪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强化大洪河流域沿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沿线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推进九龙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工程,启动实施丰禾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太和、御临等11个镇共计47.367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加快城市污水设施建设,完成南部产城远华片区污水收纳支管约3千米,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从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城镇污水处理效能和污水收集率进一步提升。二是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持续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和措施,以城镇燃气、房屋市政施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狠抓住建领域安全隐患自查,将常态化、动态化隐患治理贯穿始终,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隐患死灰复燃,坚决遏制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3.扭住“三项重点”不懈怠。一是居住环境不断改善。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262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投入运营,加快吉祥花园、福安花园、万和花园等5326套安置房还房工作,深入推进邻西冬城、邻西夏城、同心苑(一期、二期)、太阳湾棚户区、兴业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旧城有机更新,完成一期地下停车场建设和新建建筑、保留建筑外立面改造,开工建设旧城有机更新二期,完成总工程量的40%;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7户;大力实施鼎屏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1个,完成东外社区、西坛社区、东苑社区等68个小区3324户居民基础设施改造。二是市政设施加快建设。西部新城北4号路、9号道路、南部产城1号道路、2号路向北延伸段等4条市政道路达到通车条件,启动建设西部新城11号道路、B线向南延伸段、18号、南4号道路北段等4条市政道路;完成同心湿地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稳步推进俊豪万隆府、邦泰云璟、和喜云顶、邦泰誉府南区、邦泰誉府东区、和喜誉峰、邻土储〔2022〕2号地块等8个房地产项目,星辰时代、和喜·江山美墅、邦泰誉府等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9个科室,主要包括:办 公室(增挂信访办牌子)、政 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建 筑管理股、工 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勘 察设计与人防股、城 市建设股、村 镇建设股、 财务股。
第二部分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554.2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4.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260万元,包括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82万元、邻水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PPP项目建设、运营维护7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55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24万元,占53.09%。上年结转260万,占46.91%。
(二)支出预算情况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55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24万元,占53.09%;项目支出260万元,占46.9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54.2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4.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260万元,包括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82万元、邻水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PPP项目建设、运营维护78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24万元、上结结转26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35万元、其他支出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4.2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95.2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4.2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万元,占10.71%;卫生健康支出15.16万元,占5.15%;城乡社区支出224.22万元,占76.2%;住房保障支出23.35万元,占7.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4.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3.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4.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4.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27%。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工作检查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74万元,下降11.2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26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6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单位预算表
附件: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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