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应急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园区)、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抓好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防震减灾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督促、指导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察、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属和市属在邻水县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煤炭行业标准、准入条件,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统筹指导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0.承担县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1.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
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5.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是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三是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二)县应急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清单制信息化管理等重点工作,围绕城乡消防、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管控,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加强检维修、高危工程等领域外包安全监管,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涉环保设施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二是持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应急管理经费投入,抓好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整合应急救援力量,优化队伍结构,科学配置资源,建立以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和矿山救护为主,各镇专(兼)职消防队为辅,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救援力量体系,配备先进适用装备,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实现救援队伍由单一灾种救援向“一专多能”转变,全面提升综合性救援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是持续提升防灾救灾水平。组织防灾救援、抗震救灾和多灾种自然灾害救援应急演练,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理顺救灾物资管理机制,做好物资采购、调拨、管理与维护等工作环节,不定期抽查县、镇两级物资管理情况,确保物资管理规范有序。扎实开展灾情统计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一人,积极争取灾害救助资金,做好救助资金跟踪与审查,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继续开展“5.12”和“2024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适时举办防灾减灾专题培训、灾情报送信息员培训等培训班,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应急管理局下属行政单位1个,为邻水县应急管理局机关,单位内设14个科室,主要包括:办公室、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综合协调股、人事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防灾救援股、煤矿安全行业管理股、执法大队、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中心。
第二部分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邻水县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县应急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717.0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增加、公用经费调标、部门项目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应急局2025年收入预算2717.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11万元,占51.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6.04万元,占48.0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应急局2025年支出预算271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04万元,占44.39%;项目支出1511万元,占55.6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应急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667.0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部门项目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6.04万元、上年结转136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6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65.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应急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6.0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79.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部门项目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04万元,占12.41%;卫生健康支出45.06万元,占3.45%;住房保障支出94.61万元,占7.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4.33万元,占7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15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虚账做实。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4.35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4.3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2.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4.6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 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95.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 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0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应急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6.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5.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应急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安全监管、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矿山安全、应急救援、工矿商贸等方面。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应急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应急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县应急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5.7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12万元,增长15.0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应急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应急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县应急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0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指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