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应急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园区)、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抓好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防震减灾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督促、指导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察、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属和市属在邻水县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煤炭行业标准、准入条件,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统筹指导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0.承担县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1.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
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5.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是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三是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二)应急管理局2024年重点工作。
1.筑牢清晰严密责任体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更新各级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工作清单,对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行业领域及时明确主责部门,加快建立企业“全员、全岗、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防灾职责清单、行业监管部门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县安办综合监管责任,有效运用巡查考核、两书一函、督查通报等手段,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
2.健全协同高效应急指挥体系。积极运用县应急指挥平台,推进“大应急”内煤矿、非煤矿山、“雪亮工程”、森林火灾、水文监测等系统内视频图像数据互联互通,确保信息沟通顺畅、指挥权威高效。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上报制度,力争做到值守工作零失误、零差错、零疏漏。强化指挥机构建设,优化、调整县应急委员会及下设18个专项指挥部,明确指挥机构职能,建立科学规范的应急指挥和处置流程。强化指挥机制建设,建立分级指挥和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强化部门间、军地间灾害事故信息互报、会商研判、抢险救援力量合成、防灾减灾救灾一体、资源有效利用等协调联动。完善毗邻地区灾害事故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合演练、拉练。加强各级指挥机构和指挥员队伍建设,开展专业指挥员培训,加强政企协作,强化专业团队技术支撑,提高综合研判和指挥处置能力。
3.着力构建“全灾种、大应急”体系。推进矿山、危化等安全生产和森林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定位,强化教育培训,规范考评考核,开展多灾种针对性训练,打造全县专业应急骨干力量。因地制宜开展人员疏散和搜救、伤员救治、生活救助、应急指挥、信息共享等演习,检验预案、磨合队伍。结合高风险隐患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组织消防、森林消防、民兵、公安、应急救援队、蓝天救援队等7支队伍重点从军事体能、地震救援、水上救援、消防灭火和大型机械操作等方面开展综合训练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探索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设脚本、贴近实战应急演练,提高演练实效。
4.构建系统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深入普法,加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森林防火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普及力度,加强安全“五进”示范点建设,力争各镇、重点行业领域创建示范点不少于2个,安全宣传“五进”率100%。创新执法方式,推动“互联网+执法”系统运用,运用“三位一体”“三带三查”执法模式,从严查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目标考核制度,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确保工作达到预期、措施落到实处。建立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公开化。加大网上巡查和执法培训,邀请法律顾问专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素养。督促各镇、各部门100%完成预案编修,宣传贯彻好《邻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完善全县应急预案体系。
(二)抓工作抓实举措
1.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打非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并鼓励全民参与“打非治违”,常态化排查风险隐患,有效辨识管控安全风险,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2.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坚持以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中小河流防洪安全为重点,防汛抗旱两手抓,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旱灾害损失。加大地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规范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能力。突出秋、冬季等重点时段,紧扣重点林区、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推进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整治排查,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3.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月、全国消防日、国际减灾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推进安全“五进”活动。定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应急管理局下属行政单位1个,为邻水县应急管理局机关,单位内设14个科室,主要包括:办公室、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综合协调股、人事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防灾救援股、煤矿安全行业管理股、执法大队、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中心。
第二部分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应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86万元,上年结转1289.5万元0。;支出包括: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16.3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1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24.51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516.36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297.45万元,增加106.44%,增加原因主要是:2023年上年结转1289.5万元纳入2024年预算,人员工资调标增加7.9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应急局2024年收入预算2516.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89.5万元,占51.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86万元,占48.7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应急局2024年支出预算251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86万元,占48.76%;项目支出1289.5万元,占51.2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应急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516.36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297.45万元,增加106.44%,增加原因主要是:2023年上年结转1289.5万元纳入2024年预算,人员工资调标增加7.95万元。
收入包括: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86万元,上年结转128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1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24.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应急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6.8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增加7.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1万元,占5.63%;.卫生健康50.11万元,占1.99%;住房保障支出100.11万元,占3.9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35.01万元,占8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4年预算数2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33.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24年应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0.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费用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创业补贴(款)社会保险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3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各项保险单位部分。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2.9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24.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25.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100.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所有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440.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奖金、除养老保险外的各项保险,职业年金、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护)修费、邮电费等。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494.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奖金、除养老保险外的各项保险,职业年金、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护)修费、邮电费等。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0.09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应急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6.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6.2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0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电费、邮电费、水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应急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7.6%。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杜绝不必要的接待。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安全监管、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矿山安全、应急救援、工矿商贸等方面。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因单位无公务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为零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应急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应急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00.6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35万元,增长0.35%。大致和去年持平。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应急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公务用车车辆情况为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无此项目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创业补贴(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指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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