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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无限危险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警示

2026-04-27 09:48 来源:县综合执法局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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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看似普通的井、池、罐、沟,却可能瞬间夺命。据统计,全国每年发生有限空间事故数十起,超七成因中毒窒息死亡,而其中80%的伤亡源于盲目施救——一人倒下,多人跟进,悲剧一再重演。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郑重提醒:有限空间不是普通作业点,而是高风险特种作业现场。每一个下井、下池、下罐的人都应牢记——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侥幸。

案例一:四川成都新津区“7·6”污水井窒息事故

经过:事发当天15时40分左右,检测公司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也未配备任何防护装备,便安排工人进入井深3.5米、井口直径1.2米的污水井进行施工。工人下井约5分钟后,因严重缺氧窒息呼救,地面监护人员见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便盲目下井施救,同样倒在井内。随后,另一名工友在未报警、未穿戴防护装备的情况下,再次徒手下井试图救援,也窒息昏迷。直到安全员巡查发现险情后才报警,最终3人均因窒息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违章作业,未通风、未检测、未佩戴任何防护装备进入缺氧污水井,导致窒息。盲目施救,现场人员接连在无防护情况下下井救人,导致伤亡扩大。

教训:冒险违规作业,凭经验、凭感觉,不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基本规程。盲目施救致命,缺乏科学救援常识,一遇险情就盲目下井,加剧后果。管理监管缺位,企业无制度、无培训、无审批;监管部门存在盲区。

案例二:四川省广安市华蓥“7·3”有限空间事故

经过:2024年7月3日,四川净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临时雇用的工人在广安华蓥市星星国际社区小区进行化粪池清掏作业。作业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化粪池内作业,导致中毒昏迷并跌入污水中窒息。随后,现场人员盲目施救,致使伤亡扩大。事故最终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09.7万元。

直接原因:作业人员未对化粪池进行通风、检测,未佩戴任何呼吸防护用品,违规进入含有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导致急性中毒窒息后溺亡。此外,现场其他人员在未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加重了事故后果。

教训:企业违规作业,不通风、不检测、不佩戴防护装备,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现场管理失控,无作业审批、无风险告知、无有效监护。盲目施救致命,未科学救援、未及时报警,导致伤亡扩大。

血的教训反复证明:“闻不到气味就安全”是致命误区;“进去一下就出来”也会瞬间要命;“盲目下井施救”只会扩大伤亡。

为保护每一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别提醒您严格遵守以下作业规范。

一、作业前“三必须”

(一)必须审批,未经企业负责人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通风检测,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检测氧气、有毒气体、可燃气体全部合格后方可进入。

(三)必须配备防护装备,作业人员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无效)、全身式安全绳(末端固定于外部可靠挂点),现场须配备三脚架、卷扬机等救援设备。

二、作业中“三严禁”

(一)严禁无监护作业,监护人员必须全程在场,不得离开,不得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

(二)严禁盲目施救,一旦发生异常,立即报警(119/120),任何人未佩戴专业呼吸器不得进入救援。

(三)严禁简化流程,即使“只进去看一眼”“很快就出来”,也必须按规范执行全部安全措施。

三、作业后“三做到”

(一)做到清点人员,确保所有作业人员安全撤出,封闭有限空间入口。

(二)做到恢复原状,关闭盖板、阀门,移除临时设施,恢复警示标识。

(三)做到记录归档,将作业审批、检测记录、监护记录等存档备查。

生命无法重来,安全不容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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