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94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意,现将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826-3222801 通讯地址:建新路110号 联系人:冯练)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