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发〔2025〕6号
各市(州)、176个涉农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经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2025年返贫致贫监测收入标准调整为8500元。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全省监测收入标准的市(州),可将监测收入标准调至农村低保标准,调整监测收入标准有关文件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6日
川农发〔2025〕6号
各市(州)、176个涉农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经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2025年返贫致贫监测收入标准调整为8500元。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全省监测收入标准的市(州),可将监测收入标准调至农村低保标准,调整监测收入标准有关文件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