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督导责任区: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快深化实施素质教育长效保障机制的进程,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省教育厅、市教体局的有关规定,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并明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督导责任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督导责任区建设是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督学实行挂牌督导是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有力助推教育强县建设。
二、进一步合理设置督导责任区
根据我县行政区划和学校分布状况,本着实现对中小学校的全覆盖,便于教育督导工作的推进与实施,确保督导工作质量,设置和划分为柑子等十个教育督导责任区,归口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统一管理。
柑子责任区辖柑子镇、观音镇、龙安镇、太和乡、冷家乡、新镇乡等6个乡镇的1所职中、2所初级中学、3所小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3所公办幼儿园,共13所学校;
城北责任区辖城北镇、鼎屏镇北部、长安乡等3个乡镇的1所高完中、1所职中、2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特教学校和2所公办幼儿园,共15所学校;
城南责任区辖城南镇、鼎屏镇南部、西天乡、梁板乡等4个乡镇的1所高完中、2所职校、3所初级中学、5所小学、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3所公办幼儿园,共18所学校;
合流责任区辖合流镇、牟家镇、甘坝乡、四海乡等4个乡镇的1所职中、1所初级中学、2所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2所公办幼儿园,共8所学校;
坛同责任区辖坛同镇、高滩镇、子中乡、椿木乡、九峰乡、华蓥乡等6个乡镇的1所高完中、2所初级中学、3所小学、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2所公办幼儿园,共13所学校;
九龙责任区辖九龙镇、风垭乡、御临镇、黎家乡等4个乡镇的1所高完中、3所初级中学、3所小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共11所学校;
袁市责任区辖袁市镇、龙桥乡、两河乡、关河乡等4个乡镇的2所初级中学、3所小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1所公办幼儿园,共7所学校;
丰禾责任区辖丰禾镇、复盛乡、八耳镇、长滩乡、凉山乡等5个乡镇的1所高完中、3所初级中学、3所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1所公办幼儿园,共10所学校;
石永责任区辖石永镇、柳塘乡、古路乡、荆坪乡、同石乡等5个乡镇的1所高完中、2所初级中学、3所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2所公办幼儿园,共10所学校;
兴仁责任区辖兴仁镇、王家镇、三古镇、石滓镇、护邻乡等5个乡镇的1所职中、4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2所九年一贯学校和3所公办幼儿园,共14所学校。
三、进一步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建立责任区督学聘任、管理、考核、奖惩和培训机制,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统筹管理。
(一)配齐责任督学。依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原则和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有关督学选聘的条件要求,以在岗人员为主,兼顾小学、初中、高中等学段配备责任督学。每个责任区设立责任督学2—4名(其中组长督学1名),每名责任督学挂牌督导3—5所学校。
(二)加强督学培训。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
(三)加强督学管理。完善责任督学管理办法,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实行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把责任督学落实《督学行为准则》、廉政纪律情况及学校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四、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
责任督学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对学校工作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协调处理并上报有关情况。
五、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
(一)建立督学公示制度。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按统一规格制作公示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口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二)落实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各责任区每月末及时报送督导工作情况,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每月向县教科体局反馈责任督学督查发现的各类情况,并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呈报,定期公布本县教育督导情况。
(三)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专题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重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其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四)明确学校教育督导联络员职责。各中小学(幼儿园)指定专人管理学校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开展各项工作自查自评、问题整改,拟草自查报告、整改报告等材料;负责与本校责任督学对接,配合完成对学校的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工作;负责管理学校教育督导网站,完成网上信息报送、工作交流等相关工作。
附件1:邻水县教育督导责任区及挂牌督导学校分配表
附件2:邻水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督导联络员名单
邻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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