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市教体办〔2022〕13号
各县(市、区)、园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深入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各校切实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做到营改计划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各地要根据国家、省、市现行政策要求和相关制度,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市场监管、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食堂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管理操作规程、财务管理和内部风险防控操作规程,切实做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细则、考核评价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一应俱全。
二、进一步强化供餐管理,保障受益学生营养均衡,身体健康
(一)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按照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100的比例,统筹配齐配足食堂从业人员,建立食堂用工和待遇保障制度并严格执行,不得出现拖欠从业人员待遇问题。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督促学校继续坚持和落实好食堂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制度。
(二)做好营养健康管理。依据《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技术指南和标准,编制带量食谱。学生餐应做到营养均衡,搭配多种新鲜蔬菜和适量鱼禽肉蛋奶等品种。每个县(市、区)、园区至少配备1名具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专业人员指导营养配餐工作,组织开展营养知识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配备营养专业人员或者支持学校聘请营养专业人员,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理念。
(三)用足用好膳食补助。根据带量食谱和物价水平测算食材所需经费,足额用好膳食补助,强化宣传解释工作,防止产生“挤出效应”。会同财政部门清理营养改善计划结余资金,确保结余资金用于营养改善计划。树立高质量供餐理念,通过提高营养餐品质、增加供应品种(如牛奶、水果)、减少家长负担等方式用足用好结余资金。
(四)强化实施情况公示。各地要组织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严格执行营养改善计划公示制度。学校每天必须公示当日带量食谱、供餐人数、经费开支、使用食材的数量、价格、金额、菜品名称等内容。
三、进一步规范食材管理,务求营养膳食品质优良,价格低廉
(一)规范食材采购。各地各校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米、面(面粉)、油、蛋、食盐等大宗食材在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采购。其他食材按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尽量采取以县(市、区、园区)或分片区为单位招标采购,规范采购行为。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尽量向生产环节采购,减少中间环节。
(二)加强供应监管。各地要建立对供应商的检验、检疫、供货、运输过程等环节监管制度,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监管。学校要建立食材验收制度,每天严格验收供应商所供食材的数量、质量、价格,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材不得接收。
(三)加强日常监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要重点针对人员健康、食材查验储存、食品加工过程、成品留样、餐厨用具清洗消毒、用电用气安全、机具操作使用等环节加强巡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要求,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食材验收、加工过程、成品供应进行监督,及时收集师生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认真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教育,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各地各校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升学校食堂智能化监管水平,配齐食材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食品留样等环节视频监控,保证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食材验收区的监控要能清晰查看到食材品种、数量等。
四、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使用高效
(一)明确资金用途。膳食补助资金应当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学校食堂(伙房)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结余资金应当滚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二)规范财务核算。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及时结算、年度平衡”的原则,实行专帐核算、独立核算、及时公示。严禁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与学校其他供餐资金打捆使用或混合记账。
(三)开展内部审计。各地要制定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内部审计、监管办法,每3年一周期对辖区营养餐学校进行全覆盖审计,常态化监管资金使用。各地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年度营养改善计划审计报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将对各县(市、区)、园区营养改善计划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部分学校进行重点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单位立即整改。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