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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政策我来答】我是少数民族的考生,今年中考能加分吗?

2024-04-23 09:15 来源:广安市教育考试院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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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招考委、市教育体育局印发的《关于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广市教体发〔2024〕3号)的规定,少数民族的考生,中考可享受5分的加分政策。
同时,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可享受相应的照顾性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
1.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简称“三侨生”),加5分。
2.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降低10%的分值录取;选读中职学校的,根据就读意愿安排就读。
3.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照《广安市教育局广安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广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干〔2013〕7号)要求执行。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办法按照《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广公发〔2018〕86号)要求执行。
5.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办法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分工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0〕53号)要求执行。
6.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的医务人员和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优待办法按照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引导医务人员在抗疫一线担当作为八条措施〉的通知》(广组通〔2020〕13号)要求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降分录取)条件,除少数民族加分外,其余不累加享受照顾政策。
特别提示考生及家长:
符合加分(或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请于4月28日前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向参考地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书面申请,随申请提交能证明本人符合加分(或降分录取)条件的证明材料(查看原件,复印件存档),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所提交证明材料能直接认定的,直接审核认定,无法直接认定的,商同级公安、民政、人民武装、侨务等相关部门审核(其中“三侨生”的认定,按《广安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三侨生”升学照顾工作的通知》执行),确认无误后,在县(市、区)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分别在考生就读学校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填写《广安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或降分录取)汇总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5月11日前一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按规定审核后,落实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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