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职能简介
(二)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重点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职能简介
第一条根据《邻水县机构改革方案》(邻委发〔2019〕11号)和《邻水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邻机改〔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简称邻水县教科体局),为正科级。中共邻水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第三条中共邻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科体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设置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县教科体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县教科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科技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科技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科技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事业、科技事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指导全县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和民办学历教育等工作;审核公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考核评估工作;审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设置。
(四)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指导执行国(内)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教育贷款和合作项目。
(五)主管全县教师、教练员、科技人才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系统教职员工、教练员,规划并指导教育科技和体育系统人才队伍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师、教练、科技人才招聘;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岗位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转岗分流、辞职辞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会同县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全县各类学校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八)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九)负责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贯彻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负责规划、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德育、法制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并做好中小学校长的聘用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县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指导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及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内)外的教育科技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国(境)外人才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外籍教师、教练、专家的申报管理工作。
(十四)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五)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资金)并监督和实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十六)拟订全县基础研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牵头承担重点实验室在邻水的建设管理。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九)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二)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编制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二十三)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
(二十四)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和承办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五)统筹规划全县学校体育发展。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制定全县学校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体育测试和体育特长生的审定工作。负责二级以上运动员、裁判员的申报和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批。
(二十六)统筹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七)拟订体育产业政策,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二十八)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和局所属事业单位,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协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一)职能转变。围绕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使用公开统一的全省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三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科体局等部门拟订;县教科体局负责毕业生高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县教科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增挂党建股牌子)。牵头拟订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各级领导督办事项、重要会议的组织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的文电、会务、信息、文秘、档案、保密机要、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宣传舆论工作,重要信息收集、整理及反馈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督促、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和老干部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工作;负责中共邻水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教科体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和政务;牵头协调区域合作、走基层、教育科技和体育年鉴及教育科技和体育志的编写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增挂行政审批股牌子)。承办教育科技和体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拟订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发展和改革政策,提出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教科体系统法治宣传、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推动教科体系统政务、校务公开;负责教科体系统扫黄防邪、扫黑除恶和禁烟禁毒工作;负责全县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牵头组织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指导各类教育科技和体育社团发展;牵头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三)规划基建股。拟订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事业基础设施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设点,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和修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公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申报工作;负责教科体系统固定资产投资、招投标、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指导编制全县学校、所属单位的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制定全县学校校舍、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指导全县学校教学、实验用房、运动场馆和学生、教师生活用房的建设,加强危房的安全检查、监控和整改;指导教科体系统基建、学校救灾和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增挂邻水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常规管理、学籍管理,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基础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负责全县学校考试、招生、信息技术管理使用、违规推销教辅资料及违规补课治理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负责指导图书情报管理工作、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及科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和统计分析,指导科学研究基地学校、实验基地学校和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发展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全县儿童教育工作;组织审定全县学校使用统编教材和教辅资料,规范全县学校用书及办学行为;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拟订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教学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及社区教育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审核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的设置规划、统筹和备案;负责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管理指导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及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工作;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检查和人才培养、评估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教师培训工作,统筹管理各类高等继续教育、远程学历教育、成人教育及农民夜校工作;规划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会考、技能考核工作。
(六)德育与艺术卫生教育股。负责全县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措施的制定;负责全县学校德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家长学校建设及家校共育工作;负责教科体系统关工委、团队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学生军训和研学旅行工作;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和全县学校综合实践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学生的评优活动、艺术类竞赛;指导和管理全县学校艺术特长生的审查、申报工作;指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七)体育股。拟订全县社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县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及业余训练的规划和目标,体育竞赛管理制度;草拟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经营的发展规划;负责学校体育和体育教育工作,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二级运动员、二级裁判员和县级及以上纪录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参加省市运动会等重大比赛有关工作以及组织县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承办县级及以上的各类体育竞赛活动;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监督实施体育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体育产品管理政策;管理体育健身市场及体育中介组织对外交流的经营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县学校体育测试、学生健康体质监测和体育特长生的审定工作;指导全县体育设施(设备)规划、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县学生体协、县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和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社会体育团体业务工作;组织指导体育产业开发,为体育经营者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个人举办体育活动进行归口管理;规范、管理全县体育彩票市场。
(八)科学技术股。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和基础研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以及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参与拟订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科技统计、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承担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等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相关工作;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区域科技创新建设工作,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等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科技评价机构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援外与国际科技援助相关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科学普及、科学传播及科技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普基地的申报、科普能力建设和科普场馆建设;负责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乡镇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相关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牵头组织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相关园区业务指导;协调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计划;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平台、基地建设;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九)安全与后勤管理股(增挂邻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牌子)。拟订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保卫工作、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节能减排、河长制、学校设施设备采购工作;负责教科体系统风险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并牵头处理全县学校安全事故;负责教科体系统保险工作及全县教职工职业健康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学校后勤服务的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学校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演练、各类大型活动的安保和安全工作;督促学校新、扩、改建工程进行安全“三同时”审查;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网格管理工作。
(十)教育督导办公室。拟订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文件;承担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教育发展水平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组织教育重大问题的督导调研和专项督导;负责全县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各类评估和学校办学水平监测工作。
(十一)信访股(增挂监督股牌子)。拟订教科体系统信访工作和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单位信访、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教科体系统网络舆情监控、受理教职工的控告和申诉工作,并作出相应处理;负责教科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收集整理教科体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调查、审理、处分、干部管理等工作;承办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转办工作,督查督办教科体系统重大信访案件、群体性信访突发事件处置。
(十二)财务管理股(增挂审计股牌子)。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与拨付、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经费审计事项,并会同有关部门审计教科体系统经费;负责本系统学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财务管理、机关设施设备采购、惠民帮扶等工作;负责教科体系统相关协会、工会的经费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全县学校财务预、决算及监督管理;负责教科体系统统计分析、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公益性岗位统计、管理及资金调配工作;统筹管理县本级教科体事业经费、专款(含普通教育专项经费)和教育基金等经费;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科技和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管理局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牵头治理教科体系统乱收费行为;监督检查教科体系统经费的筹措、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
(十三)人事股(增挂邻水县教师培训中心牌子)。承担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全县学校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教科体系统师资队伍及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教科体系统继续教育、培训培养、考核奖惩、工资福利、调配交流、岗位聘用、辞聘解聘等工作;负责教科体系统干部职工请销假手续备案、体罚学生的处理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牵头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指导全县学校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指导教科体系统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工作、退伍军人安置和双拥工作;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管理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负责与国外专家组织和境外培训机构的联系与合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重点工作。
1.教育领域。到2023年底,新建公办幼儿园5所、义务教育学校1所、城区小学食堂1个,扩建城区学校1所。力争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市级示范幼儿园3所,省级义务教育领航学校1所、市级义务教育领航学校3所,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特色示范高中各1所;新结对“校联体”5对。
2.科技领域。到2023年底,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80亿元,转化应用重大科技成果3项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金额5000万元,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5家,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80家,成功创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申报四川省政府科技进步奖2项,入围三等奖1项,认定中药材新品种1个。
3.体育领域。到2023年底,启动“5421”计划(全县至少发展5个运动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布局到4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争取射击、射箭、棒球等冷门竞技体育项目3项,启动建设体育综合体项目、建成健身中心2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属于行政单位,内设股室13个,行政编制27个,工勤编制4个,事业编制18个(其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编制9个,业余体校编制5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个,教师服务中心编制2个),在职实有人员44人,校医12人,离休人员1人,副处级退休干部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5.5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087.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62万元。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157.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7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新增5人,增加了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经费预算;二是新增校医12人,增加了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经费预算;三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四是基本民生项目纳入单位年初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收入预算2425.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67.99万元,占11.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7.6万元,占88.95%。
(二)支出预算情况
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支出预算2425.59万元,基本支出770.36万元,占31.76%;项目支出1655.23万元,占68.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425.5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7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新增5人,增加了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经费预算;二是新增校医12人,增加了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经费预算;三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四是基本民生项目纳入单位年初收支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7.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819.8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57.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04.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新增5人,增加了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经费预算;二是新增校医12人,增加了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经费预算;三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四是基本民生项目纳入单位年初收支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819.83万元,占84.34%;科学技术支出159.06万元,占7.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6万元,占3.81%;卫生健康支出34.93万元,占1.62%;住房保障支出61.62万元,占2.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3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基础绩效奖、人员办公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24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292.7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作业本费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432万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410.7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支出。
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11.75万元,主要用于:中职教育学生资助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59.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基础绩效奖、人员办公经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82.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4.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1.6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0.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养老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6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350%。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预算了公务接待费20万元,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公务接待费只能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并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导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比2022年增加幅度较大。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省、市级主管部门来邻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教育督导评估、科技创新评估、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巡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巡考、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9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调进调出后,办公经费增加和公务员交通补贴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2425.5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706.44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63.9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655.2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教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用于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等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作业本费等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用于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等支出。
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用于中职教育学生资助等支出。
7.教育支出(类)教育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科技管理方面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休干部离休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基本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