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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政府补贴政策)

2024-11-26 09:48 来源:县民政局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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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文时间

发文号

发文单位

文件名

措施名称

扶持对象

实施部门

内容和标准

1

2019.03.29

国办发〔20195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

养老服务产业

财政部 民政部 卫生健康委

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按上述老年人数量同等享受运营补贴,入住的上述老年人按规定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全面梳理现行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以省为单位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

2

2014.02.14

川府发〔20148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补贴支持政策

养老服务产业

民政厅 财政厅

各地要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根据养老服务的实际需要,推进民办公助,选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平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一定的运营补贴。对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原则上按每张1万元给予建设性补助,并适当补助运营费。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要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

3

2015.03.24

川办函〔201557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四川省2015—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意见的通知

养老服务业补贴标准

养老服务产业

民政厅 财政厅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实施上述重点建设任务所需资金。省人民政府在统筹中央补助的基础上,对各地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含福彩公益金)。从 2015年起的补助标准和办法为:
(一)公办机构新增床位每张政府平均投资不低于4万元,民办机构新增床位每张政府资金补助平均不低于1.1万元,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每张政府资金补助0.5万元。以上三个项目省级财政对市(州)本级和非扩权县按最低标准的50% 给予补助,对扩权县按最低标准的 60% 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二)对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30万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25万元,省级财政均补助35% ,其余部分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三)对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按照服务对象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省级财政按最低标准的35% 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四)按照国务院规定,各级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比重不得低于50%
(五)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运营费补贴标准和办法由各地确定,所需资金主要由市(州)、县(市、区)解决。
(六)补助资金拨付方式。省级补助资金按各类目标任务、补助标准和省补助比例计算,拨付到市(州)和扩权县。对当年超额完成部分,纳入次年工作量计算并拨付补助资金。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落实配套资金,按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用于各类养老服务体系重点任务建设。为加快支出进度,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新增床位和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政府补助资金可采取预拨一部分、项目完工后结算一部分的办法,具体拨付进度及管理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提高使用绩效前提下,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的经费只能用于支付购买服务,不得直接发放给服务对象。具体拨付办法,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提高使用效率前提下,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

2018.01.12

川办发〔20185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养老服务产业

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资助、扶持。落实财政补贴从补砖头”“补床头补人头转变,适当倾斜对服务失能老年人的补贴标准,对提供相同服务的经营性养老机构享受与公益性养老机构同等补贴政策。健全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地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应重点向农村倾斜。

5

2018.11.2

成办发〔201837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意见

完善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困难老年人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一)居家和社区养老补贴标准。  
 1.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 001-2013),低保家庭中评定为能力完好和轻度失能的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中评定为中度和重度失能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 001-2013),低保家庭中评定为中度失能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 001-2013),低保家庭中评定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二)机构养老补贴标准。  
 以上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入住机构的,在居家和社区养老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00元。  

6

2018.12.28

成办发〔20185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养老服务产业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逐步提高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统筹财政性资金加大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支持养老护理型床位、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等建设和运营。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资助、扶持。继续执行省、市养老机构、养老设施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等现行扶持发展政策,加快推进财政补贴从补砖头”“补床头补人头转变,并适当倾斜提升对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补贴标准。探索实施普惠型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7

2022.05.20

(都办发〔20222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普惠型功能型床位建设补贴

养老服务产业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运营护理型、认知障碍症照护型等功能型养老机构,床位设置30张,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80万元,床位设置超过30张的, 每增设1张床位,按每张床位1.5万元的标准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他社会化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1万元给予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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