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27 16:07 来源: 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近段时间以来,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所严把质量“安全关”、流通“销售关”和主体“责任关”,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防范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风险,为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经营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3C认证报告,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营户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私自改(加)装、改变车辆的出厂性能参数和外观以及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11月25日,在邻水县监督管理局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所管辖的电动自行车售卖点,执法人员正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同时,执法人员还向经营主体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他们牢固树立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本店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器、头盔等产品质量负责。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能够进一步净化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市场,保证电动自行车销售质量。”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该所已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4家,对1家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