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 2025-03-05 15:11   来源: 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体: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要素)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综合业务 政策法规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邻水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2 监督检查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相关政策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邻水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3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法规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 ●《广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四个规程的通知》 广市民〔2018〕88号 ●《邻水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 邻民发〔2022〕54号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邻水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4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邻水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 邻民发〔2022〕54号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邻水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5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邻水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 邻民发〔2022〕54号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6 审批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邻水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7 特困 人员 救助供养 政策 法规 文件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的通知(川民规〔2022〕1号) ●关于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广市民〔2022〕169号 )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邻水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8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时间、地点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关于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广市民〔2022〕169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邻水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9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终止供养名单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0 审批 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邻水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11 临时救助 政策法规文件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 ●《广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四个规程的通知》 广市民〔2018〕88号 ●《邻水县民政局 邻水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邻民发〔2020〕83号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邻水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12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邻水县民政局 邻水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邻民发〔2020〕83号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邻水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13 审核审批信息 ●临时救助对象花名册 ●救助金额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邻水县民政局 邻水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邻民发〔2020〕83号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邻水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