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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坛同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0 15:39 来源:坛同镇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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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在邻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ls.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邻水县坛同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邻水县坛同镇人民南路145号;邮编:638507;电话:0826-346003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坛同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使公开透明原则贯穿新区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贯穿在项目建设实施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行政监督,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坛同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领导成员等2篇,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乡镇动态”专栏发布工作信息24篇。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按照邻水县人民政府对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的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无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管理机制,由分管党政办公室的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指定党政办公室主任作为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保质保量、按时按点更新网站栏目相关领域信息确保政府网站栏目信息准确、完整、及时、权威。2024年,我镇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纳入县政府网站平台统一管理,依托该平台及时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规定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公布我单位重大事项,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完成县政府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以整改促提升。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促进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中心站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为政务公开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资料、记录、档案等台账管理,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人民群众的政务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还有待提高,公开速度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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