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邻水县水务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2-08-26 18:15   来源: 县水务局   浏览量:     【字体: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部门之间业务工作和机关管理工作;负责承办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的文秘、保密机要、宣传、档案和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全县水务行业信息,负责全县水务系统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水利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技技术推广、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及智慧水利建设工作;统筹计划全县水利系统职工培训和水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实物及其他公物管理;负责对全县水利项目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信贷的建议;指导全县水利投融资工作,指导全县水管经费的征收和监管工作;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三)安全监督股(增挂行政审批股、水政执法大队、信访室牌子)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信访,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务行政许可工作,承担县级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拟订水利改革发展政策和贯彻意见;参与拟订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普法工作;承担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调解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文件和协议(合同)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和网络理政平台的动态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本县行政区域内水务部门管理的水利、农村水电站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及保护工作;制定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水库、小电站大坝及农村小电站的安全监督。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县农村水电站、农村电气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管理范围内农村水电站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各类统计报表。组织全县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负责水务行业的综治维稳、水利反恐工作和防邪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计划,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

(四)水保水资源股。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环境治理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及节约用水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中与水资源有关的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全县计划用水、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城乡水资源供需平衡和生态、环境用水;负责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工作;参与取水、节水工程竣工审验;指导组织规划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年度水资源公报;参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河湖保护工作;江河湖库水系连通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水土保持规划;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定期发布水土流失监测公告;按照权限负责全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工作;参与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考核。指导全县水系绿化工作。

(五)水利灾害防御股。负责全县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水库安全管理;指导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测算和水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已成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工作;指导村镇集中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县农村水利改革和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蓄水保水和灌溉用水管理;负责水利民生工程相关工作;负责水利脱贫攻坚工作、乡村振兴涉水事务的具体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涉水要求,组织编制水利工程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有关责任单位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水利风景区和河湖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文工作。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

(六)规划建设管理股。拟订全县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核相关报告;编制全县水利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年度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的衔接;承担全县水利行业综合统计和水利基本建设的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按权限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乡镇(园区)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