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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8-30 12:09   来源: 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体:

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撰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综合性文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机关和属单位的人事工作。拟订全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中央、省级市级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社会救助和福利股。拟订全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中央、省级市级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拟订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收养登记工作。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行业、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信访事项包括网络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县民政系统信访工作

三、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和县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爱老、孝老教育宣传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城乡孤寡老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牵头承担民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负责社会组织登记信息管理指导、管理、监督县民政局直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配合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五、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承担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名管理办法,承县、镇、村(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查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并指导全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邻水县行政区划图、邻水县城区地图。

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