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30 19:45 来源: 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简称县教科体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范小波
职务: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鼎屏镇古邻大道39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6-3222209
县教科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科技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科技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科技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事业、科技事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指导全县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和民办学历教育等工作;审核公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考核评估工作;审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设置。
(四)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指导执行国(内)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教育贷款和合作项目。
(五)主管全县教师、教练员、科技人才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系统教职员工、教练员,规划并指导教育科技和体育系统人才队伍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师、教练、科技人才招聘;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岗位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转岗分流、辞职辞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会同县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全县各类学校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八)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九)负责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贯彻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负责规划、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德育、法治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并做好中小学校长的聘用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县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指导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及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内)外的教育科技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国(境)外人才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外籍教师、教练、专家的申报管理工作。
(十四)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五)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资金)并监督和实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十六)拟订全县基础研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牵头承担重点实验室在邻水的建设管理。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九)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二)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编制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二十三)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
(二十四)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和承办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五)统筹规划全县学校体育发展。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制定全县学校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体育测试和体育特长生的审定工作。负责二级以上运动员、裁判员的申报和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批。
(二十六)统筹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七)拟订体育产业政策,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二十八)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和局所属事业单位,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协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