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27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26-3221167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蒋祥国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四川省邻水县黎家镇药王顶村3组47号 | 511623500070JC05105F00010001 | 房屋建筑面积:182.54平方米;宗地面积:119.73平方米 | 宅基地 |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