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民政局关于《邻水县老年助餐智慧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 2026-04-23 18:41
  • 来源:县民政局
  • 为规范全县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特制定《邻水县老年助餐智慧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向全县广大群众征集意见建议,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邻水县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联系人:王亭乜;联系电话:0826-6907223;邮箱:1446881671@qq.com。

        附件:邻水县老年助餐智慧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邻水县民政局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邻水县老年助餐智慧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扎实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规范老年助餐服务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县民政局与建设银行邻水支行深化政银合作,通过免费安装人脸识别设备、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发行老年助餐专用卡,构建智慧化管理、精准化补贴、便捷化服务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用餐体验与获得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主体与范围

    (一)服务主体

    本方案所称老年助餐服务点(以下简称助餐服务点),指经县民政局审查同意建立、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等服务的机构,是本次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

    (二)服务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助餐服务点均纳入本次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范围,为辖区内有就餐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规范化助餐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政银协同,资源整合县民政局统筹政策指导、补贴保障与服务监管,建设银行邻水支行提供设备投入、技术支撑与金融服务,形成分工明确、高效联动的合作机制。

    (二)便民优先,适配群体设备选型与操作流程贴合老年人使用习惯,兼顾无手机、不擅操作智能设备的老年群体,实现刷脸即享、刷卡无忧

    (三)专款专用,精准监管建设银行邻水支行首年补助10万元资金定向用于助餐服务补贴,依托人脸识别系统与专用卡数据实现消费可追溯、补贴可精准核算,杜绝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

    (四)安全规范,隐私保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采集的人脸信息、消费数据实行加密存储与规范管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三、工作目标

    (一)构建老年助餐网络。按照1+N+N模式(1枢纽型助餐点N社区助餐点N服务模式),在全县范围内建设标准化、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二)智慧设备全覆盖。为全县所有经认定的老年食堂、社区助餐点免费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实现智慧化就餐服务无死角。

    (三)补贴政策精准落地。依托人脸识别系统与专用卡数据,实现消费可追溯、补贴可精准核算,切实解决补贴发放不精准问题。

    (四)全链条体系高效运转。构建设备支撑+卡片载体+补贴保障+智能监管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老年助餐服务管理效率。

    四、实施内容

    (一)人脸识别设备配置与安装

    设备选型标准选用适老化专业设备,具备语音引导、强光识别、防误触等功能,支持挂式、支架式等多种安装方式,适配助餐点不同场地条件;设备需通过国家相关安全认证,确保稳定运行。

    安装覆盖范围覆盖全县所有经县民政局认定的老年食堂、(村)社区助餐点,每个就餐区域至少配备1台设备,支持刷脸、刷卡查询余额与消费记录,保障高峰期老年人快速就餐。

    实施责任分工建设银行邻水支行负责设备采购、运输、免费安装调试及后期维护升级;县民政局协助协调各助餐点提供安装条件(电源、网络),并组织验收。

    (二)老年助餐专用卡发行与管理

    1.发卡对象覆盖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

    2.卡片功能集成身份识别、就餐支付、补贴自动抵扣功能,支持与人脸识别系统联动,卡片不设年费、工本费,支持挂失、补办,挂失期间可凭身份证刷脸就餐。

    3.办理流程

    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向户籍地或常住地村(社区)提交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审核村(社区)初审后上报乡镇复核,县民政局最终审核确认发卡名单。

    领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就近到老年食堂或助餐点领取专用卡,现场完成信息激活与绑定,同步完成人脸信息采集与卡片激活。

    动态管理专用卡实行实名制管理。持卡人信息发生变更(如户籍迁移、身份类别调整)需及时到村(社区)报备更新;对不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由村(社区)上报,县民政局审核后通知助餐点暂停补贴资格,确保资源精准投放。

    (三)专项补助资金使用与结算

    1.补贴对象:经县民政局认定、有就餐需求并在指定助餐服务点就餐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支付满10元及以上,享受就餐补贴

    2.补贴标准:

    60—79周岁:每人每餐补贴3元;

    80—99周岁:每人每餐补贴5元;

    100周岁及以上:免费就餐(补贴最高限额不超过15

    每人每天最高补贴2民政补贴资金从养老服务定向财力和福彩公益金中列支。

    银行惠民叠加补贴:符合助餐补贴条件的对象县民政局认定的老年助餐点就餐,可额外享受每人每天2次、每次2元的补贴优惠,建行10万元补贴资金发完即止。

    3.发放方式:补贴资金无需老年人预先充值,实行系统自动核算、就餐实时抵扣。老年人就餐时,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身份验证,系统自动按标准扣除补贴金额,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4.结算流程

    月度对账各助餐点每月通过智慧管理平台导出就餐与补贴明细,核对无误后提交至县民政局。

    季度结算县民政局每季度汇总全县数据,结合人脸识别系统消费记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半年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助餐点指定账户,实现先服务、后结算

    资金管理县民政局建立专项补助资金台账,详细记录资金拨付、使用、结余情况,年度结余资金可用于优化助餐服务或设备升级。

    (四)系统平台建设与数据协同

    1.平台功能构建搭建统一的邻水县老年助餐智慧管理平台,整合人脸识别系统、专用卡管理系统、补贴核算系统三大模块,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业务闭环管理。

    2.平台运维管理建设银行邻水支行负责平台技术开发与运维,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各助餐点负责录入老年人基础信息、补贴标准等数据,具备权限查询、统计就餐与补贴情况。

    3.数据统计分析平台具备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可自动生成就餐人次、补贴发放等报表,为优化助餐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五)多元筹资支持

    鼓励助餐服务点主动对接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开展慈善捐赠、冠名赞助等合作。所筹资金专款专用,用于提升餐食质量、改善服务设施、拓展配送服务等。县民政局为相关合作提供必要的协调和指导。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成立由县民政局、建设银行邻水支行共同参与的项目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完成全县老年助餐点摸底排查、补贴标准细化、受益对象初步筛选;完成人脸识别设备选型采购、智慧管理平台开发与调试。

    (二)信息采集与设备安装阶段村(社区)组织开展老年人信息登记、人脸采集与专用卡申请受理;分批推进全县助餐点人脸识别设备安装、调试,同步开展助餐点工作人员系统操作培训;完成首批老年助餐专用卡制作与发放。

    (三)试点运行阶段选取3-5不同类型的助餐点开展试点,测试设备稳定性、系统流畅度与补贴核算准确性,收集老年人、助餐点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设备操作流程与平台功能。

    (四)全面推广阶段在全县所有助餐点正式启用人脸识别设备与老年助餐专用卡,全面落实助餐补贴政策。建立常态化运维与监管机制,确保服务持续稳定。

    六、责任分工

    (一)邻水县民政局

    制定项目实施细则与补贴标准;筛选受益对象,审核补贴申请;协调助餐点配合设备安装;监管助餐服务质量与资金使用;开展政策宣传与满意度调研。

    (二)建设银行邻水支行

    免费提供人脸识别设备及安装、维护;开发并运行智慧管理平台;发行老年助餐专用卡,提供卡片挂失、补办等服务;协助补贴资金结算;保障数据安全与系统稳定。

    (三)各老年助餐点

    配合设备安装与调试;规范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结算;如实记录就餐信息;及时反馈设备故障与服务需求;保障就餐环境安全舒适。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县民政局牵头,市场监管、消防、卫健、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全县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老年人信息采集、卡片发放与使用指导,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技术保障建设银行邻水支行建立7×24小时技术运维团队,接到设备故障或系统问题反馈后,24小时内响应处置;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与升级,保障平台与设备稳定运行。

    (三)宣传培训通过村(社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老年助餐服务政策、服务点名单、补贴标准等内容,提高政策知晓率。对老年助餐点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操作、设备维护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服务技能。

    (四)监督考核县民政局将助餐点设备使用、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拨付挂钩;对违规使用资金、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助餐点,视情节暂停或取消合作资格。开通投诉举报热线与线上反馈渠道,及时处理老年人反映的问题,形成发现整改优化的闭环管理,持续提升服务满意度。

    八、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1年。

    (二)本方案由邻水县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