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广安市邻水县潾泉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已纳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2025年第二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5〕518号)实施清单。拟建用地在《邻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但现无法定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覆盖。
根据《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规〔2026〕1号)第九条“对未编制或正在编制详细规划区域内有特定选址要求的独立城镇建设用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管控要求提出选址意见或规划条件的论证方案,作为实施层面的详细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核发选址意见或提出规划条件的依据”。现对该地块开展《广安市邻水县潾泉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选址及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工作,保障项目用地出让有据可依。
二、地块范围
规划论证地块位于邻水县城东部未来城西北部范家湾220KV变电站北侧,东以范家湾变电站围墙、南以高压线110KV范牛北线、西和北以现状村道为界,地块面积为12552.91平方米。
三、论证内容
该项目从市场需求、技术成熟度、选址方案比选、地块建设条件、经济效益、环境影响及潜在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表明,总体具备可行性,但实施过程中需关注并管理相关风险。
四、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1303-供电用地。
规划条件:容积率≤0.1,建筑高度≤12米(备注:针对主体建筑限高,不包括特殊设备高度),建筑密度不做要求,绿地率不做要求。
其它规划条件:停车位配建不做要求,建筑退距不做要求;其它相关要求按照图则标定内容执行。
编制单位: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5月7日,共30日。
意见反馈:为维护公众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如对该规划编制草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并附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寄:“邻水县鼎屏镇胜利街1号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617室”(请注明“规划公示”),联系电话:0826-8331956。
附图1:项目红线与城镇开发边界叠合示意图

附图2:项目用地规划图


附图3:实施层面图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