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邻水县椿木镇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机械租赁)
(二)项目地点:邻水县椿木镇同乐村、黄金扁村、桐子湾村
(三)项目业主:邻水县椿木镇同乐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
(四)项目所属分类:
序号 | 项目内容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1 | 200型挖掘机 | 台 | 210/小时 | 含操作手 |
2 | 60型挖掘机 | 台 | 110/小时 | 含操作手 |
3 | 运输货车 | 台 | 500/天 | 含驾驶员 |
备注:上述表格内容主要体现主要大型机械设备相关内容,如压路机、搅拌机、切割机、抽水泵、振动棒等其他机械设备,以实际使用计时,按市场价格结算。
采购项目类别:机械租赁
(五)资金情况:中央财政投资。
(六)邀请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通过在邻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椿木镇政务公示栏、同乐村村务公示栏发布公告的方式,机械设备邀请不少于3家租赁商参与。
二、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租赁单位法人(25周岁以上);
2.租赁机械具有合格证,产权清晰合法;
3.租赁机械的操作手证照齐全、有效;
4.机械租赁企业及机械操作手近3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5.在经营活动中无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不良业绩以及重大违法记录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形(可提供相关承诺)
三、公告及响应
(一)公告时间:公告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1日。
(二)响应方法及期限:报价方法及期限:请有意响应的租赁商将参与评比所需材料密封并签字后,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1日(上午8:30—12:00,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到椿木镇人民政府经发办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参与评比所需材料,所提交资料必须进行密封并签字、盖章确认,提前或过时均不予接受。
(三)报名保证金缴纳:各报名供应商应在2026年3月11日24点前以报名单位(如个人名义打款时需注明报名单位准确名称)将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报名保证金转账至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账号:67130120000020422,户名: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开户行:邻水农商银行坛同支行),不再另行收取报名费。
(四)评比时间:请报名租赁商于2026年3月12日上午10:3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及报名保证金打款回执或转账记录到达椿木镇同乐村村委会二楼会议室参与现场摇号。
参与报名资料清单如下:
1.租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租赁机械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租赁机械合格证、产权证明;
4.租赁机械操作手有效上岗证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机械租赁企业及机械操作手近3年无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在经营活动中无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不良业绩以及重大违法记录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四、评审办法
2026年3月12日10时30分,“询比”工作组根据响应情况,开展现场评比工作。评比工作分为资格审查和现场摇号两个环节(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响应租赁商满足基本条件的,方可进入现场摇号环节,若参与现场摇号评比的满足基本条件的工程材料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机械设备租赁采购终止。“询比”工作组根据综合评定情况,采取先现场摇号确定各响应租赁商号码名单,再进行现场摇号,中标单位以摇号结果为准,如有中标供应商放弃,现场签订《自愿放弃声明书》后,按摇号结果依次递补。经项目理事会审议后提交同乐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表决确定租赁商,在同乐村村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项目理事会与租赁商签订采购合同(协议)。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机械设备报价设置有固定限价,如施工过程中有其他机械设备增加,以实际使用结算为准,设备租赁价格不得超过县内市场询价平均价。
2.各项机械设备价格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输费(运输至项目施工现场)、燃油费、维修、配件更换等一切费用,如注明操作手或驾驶员的,报价均包含操作手或驾驶员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该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度,存在短期挂账情况,严禁成交供应商因资金周转困难等为由停止服务、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发生。
4.报名保证金处理,未中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在3个月内无息返还原打款支付路径。
5.结算依据:以实际机械设备用量结算,其他具体事宜以合同(协议)约定为准。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甘彦君 18398572695。
邻水县椿木镇同乐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代章)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