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邻水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天支行因保管不善,位于邻水县城北镇广邻大道528号11幢123的不动产抵押证明,不动产证明号为:川(2020)邻水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17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刘小利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