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刘小利)

  • 2025-07-31 14:28
  • 来源: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四川省邻水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天支行因保管不善,位于邻水县城北镇广邻大道52811123的不动产抵押证明,不动产证明号为:(2020)邻水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175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刘小利

    2025年7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