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邻土储〔2022〕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 2025-07-18 09:12
  • 来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内容,经邻水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收回邻土储〔20222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一)权利人邻水县公安局

    (二)地块位置、面积及土地用途邻土储〔202223国有建设用地位于西部新城,面积为1.6317公顷,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土地收回公告时间截止后且无异议的由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除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150420220008邻土储〔2022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5718日—2025年7月24日),对收回邻土储〔2022〕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异议的,请向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

    联系地址: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8263212618

    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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