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意见的公示

  • 2025-06-18 14:44
  • 来源: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步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1.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具体意见并进行申诉,申诉须于2025年7月1日17:00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包括申诉函、申诉证明材料等)。逾期未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企业放弃申诉。
    2.单位及个人反映本公示中企业情况,须提交正式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反映材料,视为无效反映。
    3.申报企业在本次资质申办业务全流程办结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除提交申诉材料外,请勿作其它(包括申报人员)变动。
    4.我局办理企业资质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局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企业资质申办咨询、辅助等业务。若遇冒充我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法人员,请及时向我局举报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联系地址: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4(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环城路东四段199号),邮编:638500。
    联系电话:0826—3381607(建管股)。
     
    件:邻水县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一览表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
    邻水县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初审意见

    备注

    1

    四川景承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延期

    1.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