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我县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附件:邻水县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表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邻水县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表
序号 |
单位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 |
单位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相关处理情况 |
备注 |
1 |
伍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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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23198610084438 |
四川省邻水县御临镇石龙村6组75号 |
伍文昊 |
原广安良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伍文昊于2023年12月25日将该公司注销并逃逸,在其注销前拖欠11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98438元至今未支付。 |
2024年8月28日,我局接到廖鑫等人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公司已注销,实际经营者伍文昊逃逸,无法取得联系。2024年9月3日至9月10日期间我局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伍林及劳动者廖鑫等人调查询问了原良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劳动者工资情况,并制作了《劳动保障调查询问笔录》。鉴于该公司已注销,2024年9月13日我局依法向该公司实际经营者伍文昊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邻人社处改〔2024〕3号),责令其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98438元。伍文昊至今未对拖欠的劳动者工资问题回复我局,同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该指令,原该公司实际经营者伍文昊通过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一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4年9月29日我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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