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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建芳、莫平超)

发布时间: 2026-04-09 09:16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

李建芳、莫平超因保管不善,将川(2016)邻水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89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作废,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芳、莫平超

20264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