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09 09:16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李建芳、莫平超因保管不善,将川(2016)邻水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89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作废,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芳、莫平超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