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赖启文)

发布时间: 2026-02-27 11:55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26-3223023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赖启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鼎屏镇牛奶场原邻水煤矿家属院1-4-1号

字第011370号,邻鼎国用(2002)第151号

登记申请人:刘翠兰

(继承人/受遗赠人:刘翠兰 赖中碧 赖中仁 赖中平 赖中菊)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