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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唐小芳)

发布时间: 2025-07-08 14:32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

唐小芳因保管不善,位于鼎屏镇人民路南段95号附49单元110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邻房权证监证字第0863776号 邻鼎国用(2013)第056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 唐小芳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