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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任诗语)

发布时间: 2025-05-15 14:50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

申请人任诗语        被继承人任勇兰桂芳

申请人任诗语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任勇兰桂芳的不动产权,于2025515日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继承人任勇兰桂芳2025129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九龙镇文昌街201号银鑫花园1单元2层4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任诗语继承。

四、任勇继承人如下:

继承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称谓

家庭住址

备注

死者

父亲

任国全

1949-12-14

父 亲

不详

已去世

死者

母亲

方碧华

1954-3-25

母 亲

邻水县御临镇长岭村1组17号

配 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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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女

任旭瑶

1995-2-8

长女

邻水县御临镇幺滩社区1组39号

 

子 女

任雅兰

1996-4-11

次女

邻水县御临镇长岭村1组47号

子 女

任诗语

2011-12-14

三女

邻水县御临镇幺滩社区1组39号

兰桂芳继承人如下:

继承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称谓

家庭住址

备注

死者

父亲

兰传林

1936-9-30

父 亲

不详

已去世

死者

母亲

秦银春

1938-9-8

母 亲

不详

已去世

配 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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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 女

任旭瑶

1995-2-8

长女

邻水县御临镇幺滩社区1组39号

 

子 女

任雅兰

1996-4-11

次女

邻水县御临镇长岭村1组47号

子 女

任诗语

2011-12-14

三女

邻水县御临镇幺滩社区1组3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方碧华任旭瑶任雅兰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6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邻水县行政审批局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联系人:钟          

联系方式:0826-3223023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