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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艾成中)

发布时间: 2025-05-07 14:32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26-3221167

序 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艾成中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邻水县石永镇古路社区15组188号

艾国治、包继珍、艾加金、艾俊江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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