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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许燕)

发布时间: 2025-04-03 11:44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

许燕          被继承人:  许尔学  

申请人  许燕   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  许尔学   的不动产权,于 2025  43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继承人 许尔学   2025  1  2 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邻水县银鼎山路14321单元2404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许燕   继承。

四、继承人如下:

继承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称谓

家庭住址

备注

死者

父亲

许期银

1945-05-01

父 亲

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南段62号1单元401号

死者

母亲

张维珍

1945-12-06

母 亲

四川省邻水县城南镇新安村5组25号

配 偶

秦茂珍

1967-10-17

配 偶

四川省邻水县城南镇新安村5组26号

子女

许燕

1986-12-08

长 女

邻水县银鼎山路143号2幢1单元2404号

子女

许红涛

1987-02-23

长 子

四川省邻水县城南镇新安村2组66号

子女

许超

1993-02-20

次 子

四川省邻水县城南镇新安村2组6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无其他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_许期银、张维珍、秦茂珍、许红涛、许超 放弃继承。

五、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4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邻水县行政审批局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联系人:钟          

联系方式:0826-3223023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