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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刘明英)

发布时间: 2025-03-28 15:53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

刘明英         被继承人:  刘礼贤  

申请人   刘明英  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刘礼贤  的不动产权,于 2025328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继承人 刘礼贤    2016428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鼎屏镇人民路中段9号66队简易房3-15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刘明英   继承。

四、继承人如下:

继承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称谓

家庭住址

备注

死者父亲

刘志达 

1925-06-24

父 亲

不详

1991年05月16日死亡

死者母亲

曾秀兰 

1925-12-11

母 亲

不详

1971年11月18日死亡

配 偶

姜桂珍 

1946-02-28

配 偶

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乌龟碑11号1单元401

子 女

刘健新

 1972-11-25

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乌龟碑11号1单元401

 

 

子 女

刘明英

1975-12-15

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红旗路5号4单元302

 

 

子 女

刘守琼

1974.12.15

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乌龟碑44号1单元802

 

 

子 女

刘文锋

1976-08-25

重庆市大渡口区翠柏路88号5幢1单元2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合法继承人   姜桂珍、刘明英、刘守琼、刘文锋   声明放弃该不动产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五、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4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邻水县行政审批局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联系人:钟勇         

联系方式:0826-3223023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