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何全生)

发布时间: 2025-03-25 10:20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

申请人何全生       被继承人刘长花

申请人何全生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刘长花的不动产权,于2025325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继承人刘长花201884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鼎屏镇胜利街110号4-2-1-2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何全生继承。

四、继承人如下:

继承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称谓

家庭住址

备注

死者

父亲

何占清

/

父 亲

 

1979年死亡

死者

母亲

谭碧清

/

母 亲

 

1990年死亡

配 偶

何全生

1945-7-24

配 偶

邻水县鼎屏镇万兴大道18号

子 女

何莉

1969-6-19

女儿

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南段2号

 

 

子 女

何波

1972-10-27

儿子

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南段2号

子 女

何逸冬

1976-10-20

女儿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商路9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何莉、何波、何逸冬放弃继承权或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五、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邻水县行政审批局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联系人:钟          

联系方式:0826-3223023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