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李继容、包月军)

发布时间: 2025-03-12 09:27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

李继容、包月军因保管不善,位于鼎屏镇人民路中段966队简易房2-121的不动产,房产证号为:邻房权证监证字第0016507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声明人: 李继容、包月军 

2025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