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12 09:27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李继容、包月军因保管不善,位于鼎屏镇人民路中段9号66队简易房2-1号2楼1号的不动产,房产证号为:邻房权证监证字第0016507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声明人: 李继容、包月军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