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2-07 14:23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申 请 人:胡磊 被继承人:李文碧
申请人胡磊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李文碧的不动产权,于 2025年2月7日向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继承人李文碧于2024年6月4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鼎屏镇人民路南段95号附2号1单元3层3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胡磊 继承。
四、李文碧继承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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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称谓 |
家庭住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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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 父亲 |
李德中 |
男 |
1936-2-16 |
父 亲 |
鼎屏镇南外村4组 |
2016年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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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 母亲 |
吴淑碧 |
女 |
1940-6-1 |
母 亲 |
鼎屏镇南外村4组 |
2005年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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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偶 |
胡弟全 |
男 |
1961-4-15 |
配 偶 |
鼎屏镇人民路南段150号附27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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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女 |
胡雪梅 |
女 |
1986-10-26 |
女 |
成都市高新区观东三街600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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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女 |
胡 磊 |
男 |
1989-1-22 |
子 |
成都市高新区观东三街600号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胡弟全、胡雪梅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五、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 年2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邻水县行政审批局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联系人:钟 勇
联系方式:0826-3223023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