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1-20 18:03 来源: 复盛镇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邻水县复盛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主材及辅材)
(二)项目地点:邻水县复盛镇青林村
(三)项目业主:复盛镇青林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
(四)项目所属分类: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1 |
水泥 |
PC42.5 |
t |
360 |
|
2 |
碎石 |
20-40mm |
m³ |
120 |
|
3 |
河砂 |
/ |
m³ |
100 |
|
上述表格内容主要体现主材相关内容,其他辅材以设计方案和实际使用为准。
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五)资金情况: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
(六)邀请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通过在邻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复盛镇政务公示栏、青林村村务公示栏发布公告的方式,所有工程材料打包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与。
二、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的相关资格(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许可范围);
3.相关产品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证明;
4.在经营活动中无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不良业绩以及重大违法记录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形(可提供相关承诺)。
三、报名及响应
(一)公告时间:公告期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
(二)报名时间:请有意响应的供应商将参与评比所需材料密封并签字后,于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上午8:30—12:00,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到复盛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参与评比所需材料,所提交资料必须进行密封并签字、盖章确认,提前或过时均不予接受。
(三)报名保证金缴纳:各报名供应商应在2025年1月24日24点前以报名单位或个人名义(如个人名义打款时需注明报名单位准确名称)将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报名保证金转账至邻水县复盛镇财政所(账号:67300120000004291,户名:邻水县复盛镇人民政府,开户行:邻水农商银行复盛支行),不再另行收取报名费。保证金转化和处理见后文。
(四)评比时间:请报名供应商于2025年1月25日上午9:3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及报名保证金打款回执或转账记录到达复盛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参与现场摇号。
参与报名资料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报价产品近期质量合格证明;
4.“在经营活动中无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不良业绩以及重大违法记录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四、评审办法
2025年1月25日9时30分,“询比”工作组根据响应情况,开展现场评比工作。评比工作分为资格审查和现场摇号两个环节(资格审查见附件),响应供应商满足基本条件的,方可进入现场摇号环节,若参与现场摇号评比的满足基本条件的工程材料供应商不足3家,此类工程材料本次采购终止。“询比”工作组根据综合评定情况,采取先现场摇号确定各响应供应商号码名单,再进行现场摇号,中标单位以摇号结果为准,如有中标供应商放弃,现场签订《自愿放弃声明书》后,按摇号结果依次递补。经项目理事会审议后提交青林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表决确定供应商,在青林村村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项目理事会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协议)。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每类主材报价均设置有固定限价,辅材以设计方案和实际使用为准,辅材价格不得超过县内市场询价平均价。
2.每类材料的固定限价包含税费、运输费(运输至项目施工现场)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该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度,存在挂账情况,拨付以县上审批拨付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以资金周转困难等其他原因为由停止供货、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如存在上述情况将以合同(协议)约定方式处置。
4.报名保证金转化和处理,中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未中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在3个月内无息返还原打款支付路径。
5.结算依据:以实际用量结算,其他具体事宜以合同(协议)约定为准。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甘小川13982661798
邓 辉 13882622274
肖小桦 18181853755
邻水县复盛镇青林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代章)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