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1-08 14:43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申 请 人:林江 被继承人: 章梅芳
申请人 林江 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 章梅芳 的不动产权,于 2025年1月8日 日向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继承人 章梅芳 于 2005年7月30日 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鼎屏镇红旗路27号3-5-1-1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林江 继承。
四、继承人如下:
继承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称谓 |
家庭住址 |
备注 |
|
死者父亲 |
章彬 |
男 |
1914.2.18 |
父 亲 |
上海市 |
1990.3.24日死亡 |
死者母亲 |
顾荣 |
女 |
1930.12.25 |
母 亲 |
上海市 |
2003.6.19日死亡 |
配 偶 |
林义顺 |
女 |
1949.8.3 |
丈夫 |
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北街80号5单元101 |
无 |
子 女 |
林江 |
男 |
1972.4.28 |
长子 |
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北街80号5单元101 |
无
|
子女 |
林雪 |
女 |
1974.10.29 |
长女 |
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北街80号5单元101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合法继承人林义顺、林雪均已声明放弃该不动产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五、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邻水县行政审批局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联系人:钟 勇
联系方式:0826-3223023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