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14 10:08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杨昊因保管不善,将鼎屏镇建新路22号工行家属院1栋1楼4号(监证0601100邻鼎国用(2006)第1739号)的房屋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昊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