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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卢俊锋)

发布时间: 2024-08-19 14:08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

卢俊锋因保管不善,位鼎屏镇乌龟碑街891单元52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邻房权证监证字第0877776号邻鼎国用(2013)第4694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卢俊锋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