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8-14 14:04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申请人:潘晓虹 被继承人:陈厚珍
申请人潘晓虹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陈厚珍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8月14日向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继承人陈厚珍于2020年5月21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南段新车站拆迁安置房C幢1-6-2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潘晓虹继承。
四、继承人如下:
继承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称谓 |
家庭住址 |
备注 |
|
死者 父亲 |
陈一心 |
男 |
1934-2-25 |
父 亲 |
邻水县鼎屏镇 |
1997年11月14日已故 |
死者 母亲 |
朱明珍 |
女 |
1937-2-2 |
母 亲 |
邻水县鼎屏镇 |
2014年2月21日 已 故 |
配 偶 |
潘高金 |
男 |
1952-8-26 |
配 偶 |
邻水县鼎屏镇兴安巷1号3单元602 |
无 |
子 女 |
潘成明 |
男 |
1979-11-11 |
长 子 |
邻水县鼎屏镇兴安巷1号3单元602 |
无
|
子 女 |
潘晓虹 |
男 |
1986-12-27 |
次 子 |
邻水县鼎屏镇万兴南路88号附23号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潘高金 、潘成明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五、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邻水县行政审批局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联系人:钟 勇
联系方式:0826-3223023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