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14 11:13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方玉宏坐落于鼎屏镇万兴大道20号2单元2层2号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将邻鼎国用(2015)第4676号邻房权证监证字第201512230050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期限:2024-5-15至2024-6-4日)
声明人:方玉宏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