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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方玉宏遗失声明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4 11:13   来源: 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体:

方玉宏坐落于鼎屏镇万兴大道20号2单元2层2号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将邻鼎国用(2015)第4676号邻房权证监证字第201512230050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期限:2024-5-15至2024-6-4日)

声明人:方玉宏

202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