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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1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07-09 08:43   来源: 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体:

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17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养老事业的关注和帮助。在接到您提出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您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关于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

(一)出台政策方案。2024年,我县出台《关于开展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救助对象、救助额度、工作流程等。具体要求为:一是明确救助对象。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群)。二是明确救助额度。每名符合条件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三是明确救助工作流程。细化入住申请、能力评估、救助审核、救助金发放工作流程。但从执行的情况来看,由于运营成本高,各民办养老机构收住全失能老人价格均在3000元以上,远远高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镇每人每月1025元、农村每人每月754元)及全护理照料标准(全失能每人每月300元)总和,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参与此项工作。

(二)执行优惠价格。根据有关规定,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具体办理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料在水电气相关营业厅办理。目前我县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收费执行情况为:国网四川邻水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邻水县供电分公司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执行(0.5464/度),四川省邻水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按居民合表用户价格执行水价(2.62/立方米),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居民用水价格执行(2.8/立方米),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按居民合表用户价格执行气价(2.54/立方米),水电气的商用价格执行与行业、消费时段、消费量、市场供应等多种因素相关,执行市场化价格,远远超过生活类价格。

二、关于着力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建议

(一)最大化用足财政补助政策。目前,全国养老产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我县民办养老产业发展只有十年之余,从国家层面来说,目前未出台政策支持和鼓励失智、失能、失独等专业型民办养老机构和床位改造升级政策,如中省市上级政策出台,我县将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目前全县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设普通型床位和护理型床位,以护理型床位为主,建设补助、护理补助等主要依靠上级补助,省上执行的是护理型床位和非护理型床位统一的财政补助政策,我县在中省政策框架下,积极为民办养老机构争取最大化的补助待遇,截止到目前为止,已评星的备案企业均已享受建设补助等补助政策。

(二)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辐射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目前,我县已有3家民办养老机构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以后我们将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三)开展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一是开展财务审计。目前审计部门正在对全县公办养老机构进行财务审计。二是开展消防评估。结合中省市县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县养老机构开展消防评估工作,要求所有养老机构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问题,直至出具合格消防评估报告为止。目前全县21个民办机构已提交合格消防评估报告,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形势得到了质的提升。三是组织业务培训。今年组织全县30养老机构开展养老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学习人数150余人次。

三、关于着力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的建议

(一)加强从业人员资格和日常培训。一是强化职业资格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利用省市平台,输送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培训,2024年共培训护理人员30余人,均取得资格证书,2025年已输送8人正在进行安全资格培训,此项工作将持续进行。二是强化日常护理培训。目前,我县职业院校未开设护理等专业,暂不具备建立养老人才培训基地条件。但为了强化养老人才的培训工作,今年将链接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为我县开展1次养老护理人才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水平和护理能力。养老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作,今后我们将持续发力,链接各项资源稳步推进养老人才培养工作。

(二)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目前国家已经出台《养老护理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术标准》,我县积极鼓励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或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并为他们提供培训等服务,今年5月我县组织两支护理人才队伍共8人参加广安市护理人才职业技能大比拼。

(三)提高养老专业护理人员待遇。针对此条建议,民办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待遇、标准以市场经济决定,由企业制定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四)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目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需依托养老机构,并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给予适当的政策补助。民办机构开展居家服务是否可纳入社会公益性岗位,应遵从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要求。

四、关于着力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日常监管的建议

(一)强化养老机构年检工作。对已登记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县民政局2024年已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要求对2个民办非养老机构进行了年检。同时要求企业完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畅通安全生产投诉渠道。2025年,县民政局印发《关于推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内部奖励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养老机构建立企业内部奖励制度,畅通投诉、调查、评价反馈等渠道。加强行业监管,对调查属实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分类处置,对拒不整改,有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侵权行为的养老机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2025年共收到举报9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探索养老行业的创新管理。一是对于实行“负面清单”的建议。养老机构的进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县级层面是无立法权限的。虽无立法权,但我县民政2024年、2025年先后印发《邻水县养老机构预收费用管理的暂行办法》《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精细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行业安全和服务监管,教育和引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及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关于探索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的建议。2024年,我县有16养老机构进入广安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其中副会长单位1个,理事单位8个,会员单位7个,各单位严格按章程进行自我约束,待条件成熟我县也将成立本县养老行业协会。三是关于养老机构安全工作的建议。2025年,组织纪委、民政、消防、市场监管、财政、卫健等部门对全县民办养老机构开展了两轮次全覆盖联合安全检查,第一轮共检查出问题隐患130个,已整改125个,其余正在整改中;第二轮次检查工作正在开展,通过联合检查,养老机构的行业监管更加系统化、专业化、精准化提高了养老机构的安全系数,兜牢安全生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