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7-22 17:25 来源: 县发展改革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各电力公司,有关电力用户:
现将《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四川电网电力用户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广安发改〔2024〕22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四川电网电力用户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