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6-17 09:52 来源: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县级各公办中小学:
现将《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转发〈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安发改〔2024〕17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转发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225号).pdf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