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0-30 14:51 来源: 县发改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化城镇水价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进一步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经对邻水爱众水务公司2020—2022年近三年供水运营成本监审,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调整邻水县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如下。
一、调整原因
(一)理顺自来水价格的需要。2003年,县政府将城北镇关门石水库的自来水原水使用权出让给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期限为20年(从200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出让期间以原水费0.58元/立方米计入供水价格。目前,由于协议即将到期,需取消原水费。根据国家、省有关理顺自来水价格的规定,取消原水费时,应结合供水企业运行情况和我县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供水价格。
(二)促进城市供水事业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市政管网等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供水管网维护改扩成本增大、员工及薪酬正常增加以及概算投资1.5亿元的向阳桥水厂即将投入使用等原因,取消原水费后的水价不足以补偿供水运营成本。合理调整水价,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促进供水企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城市安全供水保障能力,更好满足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
二、调价方案
(一)水价分类
(二)水价调整
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非居民用水合理盈利、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拉大价差的原则,并统筹考虑供水事业发展需要、促进节约用水、社会承受能力及毗邻市县城市供水价格水平等因素,拟定邻水爱众水务公司供水价格如下:
邻水爱众水务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对比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类别 | 现行 价格 | 拟调价格 | 水资 源税 | 终端价格 | 用户范围 |
一、居民生活用水 | | | | | 居民住宅家庭日常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 |
(一)阶梯用户 | | | | | |
第一级(18立方米/户·月及以下) | 2.28 | 2.19 | 0.09 | 2.28 | |
第二级(18—30立方米/户·月) | 3.42 | 3.29 | 0.09 | 3.38 | |
第三级(30立方米/户·月以上) | 6.84 | 6.57 | 0.09 | 6.66 | |
(二)合表用户 | 2.62 | 2.52 | 0.09 | 2.61 | |
二、非居民用水 | 3.50 | 3.41 | 0.09 | 3.50 | 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
其中:工业生产用水 | 2.40 | 2.31 | 0.09 | 2.40 | |
三、特种用水 | 4.50 | 5.41 | 0.09 | 5.50 | 洗浴、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
注:阶梯水价按照1:1.5:3比例、合表用户按照1:1.15比例计算。 |
(三)计费周期。用水量以月为周期计量结算,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四)实施范围。所有由邻水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管网供水的用户。
三、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四、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信函: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邻水县鼎屏镇胜利街1号)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