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4-06 09:45 来源: 县公安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邻水县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 | |||||
序号 | 部门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资金管理方式 |
1 | 出入境管理大队、派出所 | 证照费 | |||
出入境管理大队 | (1)外国人证件费 |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 |||
①居留许可 | 1.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 2.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②永久居留申请 | 1500元/人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 1.每证300元。 2.换发(有效期满或内容变更)300元/证;丢失补发或损坏换发600元/证。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号 | 缴入中央国库 | ||
④出入境证 | 100元/证 | 公通字〔1996〕89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⑤旅行证 | 50元/证 | 公通字〔1996〕89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出入境管理大队 |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 |||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 普通护照首次申领、补发、换发120元/证。 |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②出入境通行证 | 1.每证15元。 2.多次出入境每证 80 元。 |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1.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60 元。 2.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 40 元。 3.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 15 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 30 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80 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20 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60 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240 元。 |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④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 | 成人每人350元,儿童每人230元。 | 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1516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 1.电子通行证每证 200 元。 2.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40 元。 | 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⑥台湾同胞定居证 | 每证 8 元 |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1.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 15 元。 2.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 15 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80 元。 |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出入境管理大队、派出所 |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①居民户口簿 | 居民户口簿每证(含外壳内页)收取工本费6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财综〔2012〕97号,川价字非(1996)132号 | |||
②户口迁移证件 | 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每证4元(包括发证中有关的表格、材料等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财综〔2012〕97号,川价字非(1994)230号 | |||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1.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2.向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3.为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4〕8号,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川价发〔2005〕29号,川发改价格〔2018〕226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2 | 交警大队 |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川价发〔2005〕28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1)号牌(含临时) |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 ||||
(2)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 ||||
(3)号牌架 |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 ||||
3 | 交警大队 |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4 | 交警大队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5 | 出入境管理大队 | 外国人签证费 | 按照国别对等、非对等签证收费标准执行。 | 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6 | 出入境管理大队 |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 50元/人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证书200元/证。 |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通字〔1996〕89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7 | 交警大队★ | 非机动车登记费 | 1.号牌工本费:20元/辆。 2.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 3.以上收费包括了非机动车的登记受理、审核、车辆检测、铝制反光号牌、号牌安装以及行驶证、照相和塑封费用。 4.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遗失、损坏以及变更、过户、换领时,按照上述标准收费。 | 《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川价发〔2008〕84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8 | 交警大队 | 驾驶许可考试费 | |||
(1)汽车、低速货车驾驶许可考试费 | 科目一:100元/次。科目二:260元/次。科目三:200元/次 | 川发改价格【2015】631号 (对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不合格的,每个科目应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含重新申请考试的,按规定标准收费,残疾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2)三轮汽车、摩托车 驾驶许可考试费 | 科目一:100元/次。科目二:100元/次。科目三:80元/次。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注:1.标注“★”号的为省级批准设立收费项目,其余收费项目均为国家批准设立。 | |||||
2.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时,将实行动态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