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0-29 16:38 来源: 县发改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邻发改价格〔2021〕24号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邻水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邻水县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医院停车场收费的申请》已收悉。为规范医院内停车秩序,缓解停车难的矛盾,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相关规定,结合你院停车收费管理情况,经研究,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中小型客车、轿车、微型货车:
1小时以内免费停放;
1小时至2小时内2元;
2小时至3小时内3元;
3小时至4小时内4元;
4小时至5小时内5元;
5小时至8小时内7元;
8小时至12小时内8元;
12小时至16小时内10元;
16小时至24小时内15元;
24小时以上每增加一小时按1元计收,每车每天累计收费不超过15元。
(二)电动、机动三轮车和微型电瓶四轮车:
1小时以内免费停放;
超过1小时:白天(7:00—20:00)1元/辆·次;
夜间(20:00—次日7:00)2元/辆·次。
二、免收范围
1.公安、消防、抢险、检修、救护、环卫、军用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停放;
2.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的公务车辆(贴有公务用车字样);
3.临时上下客人的出租车辆(以1小时为限);
4.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
5.国家政策规定免收的相关车辆。
三、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从2021年10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期满前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四、其他事项
1.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严禁上浮。
2.你院收文后按要求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项目与标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3.试行中有任何问题及时反馈至我局,若上级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