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28 13:57 来源: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邻卫许准字〔2024〕第1号
邻水御林综合门诊部:
你单位于2024年3月8日提出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3月8日受理。
4月23日,经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家组成员现场审查,4月28日,经局机关相关股室进行现场审查和回访,你单位基本符合开办综合门诊部的基本标准,达到执业登记条件。
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