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6.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7.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农业机械作业通行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
8.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9.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牵头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报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8.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办理全县涉农违法案件,负责农业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细抓实粮食生产;二是落实耕地保护措施;三是加快农业园区建设;四是强化经营主体培育;五是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六是强化农业品牌建设;七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八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九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十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十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十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十三是完成机耕面积145万亩,机播面积58万亩,机收面积63万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6.4%。十四是农机购置补贴:力争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3500台(套),争取补贴资金250万元以上;十五是稳定生猪生产,全县全年力争出栏生猪83万头,能繁母猪保有4.5万头;十六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升疫病检测能力;十七是屠宰检疫监管,强化畜禽调运监管,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及动物防疫条件资格审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邻水县农业农村局机关、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邻水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其中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邻水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个单位统一纳入邻水县农业农村局预算编报范围进行预算管理,在邻水县农业农村局统一作预算公开。
第二部分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878.2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9.3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加挂邻水县乡村振兴局牌子,人员编制和职能职责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入预算4878.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9.75万元,占2.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8.54万元,占97.7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支出预算487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0.54万元,占96.56%;项目支出167.75万元,占3.4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878.2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9.3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加挂邻水县乡村振兴局牌子,人员编制和职能职责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78.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06万元、农林水支出373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68.5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19.5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加挂邻水县乡村振兴局牌子,人员编制和职能职责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85万元,占13.02%;卫生健康支出168.06万元,占3.53%;农林水支出3638.97万元,占76.31%;住房保障支出340.66万元,占7.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5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54.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1.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养老方面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11.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36.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身前单位可对遗属给予定期或临时的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4.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伤残人员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24名农牧实践生社会保障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1.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11.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5.6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246.7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日常事务开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364.1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保障职工日常生活及办公。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5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40.6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10.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6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1.49%。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二是结合实际,压缩“三公”经费的预算。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4%。主要原因是:加强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牧业生猪生产等项目工作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1辆,农产品质量检测车1辆、轻型专项作业车1辆、冷藏运输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农业生产技术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长江禁捕、农业生产安全、蔬菜生产、产业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综合执法、园区建设、稳定生猪生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屠宰检疫监管、动物检疫电子出证试行及动物防疫条件资格审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病死畜禽无害处理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邻水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43.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94.06万元,增加26.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5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5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指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级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县级财政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县级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