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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1 10:23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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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重点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农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和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业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在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6.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

1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全县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计划粮食播种面积119.9万亩,推广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9万亩(扩种5.5万亩);二是新建高标准农田4.3万亩;三是2023年争取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镇1个、示范村5个,市级先进镇2个、示范村10个;四是新培育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缪氏庄园)、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职业农民150人;五是提质改造蔬菜基地5000亩以上,启动建设丰禾高墩河蔬菜现代农业园区,蔬菜复种面积22万亩以上;六是启动建设北出口、九龙等2个粮油园区;七是新建“四季优橙”果园2200亩,建设10个标准化果园,力争邻水县脐橙现代农业园区三星晋升四星;八是推进川渝高竹新区、云顶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九是实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行动,加快柑子、丰禾2个全域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乡镇和30个试点示范村建设;十是农业农村生产安全。

二、单位构成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邻水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邻水县经果技术推广所,该三个单位是独立预算、独立核算,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单独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内设23个站股室,主要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股、计划投资财务股、政策法规股、产业发展和农业园区股、农业安全和品牌培育股、科技教育和职业农民管理股、农村建设治理股、畜牧兽医股、农业机械化股、邻水县农业经营管理站、邻水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邻水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邻水县农业信息服务站、邻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邻水县经济作物站、邻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邻水县植保植检站、邻水县种子管理站、邻水县水产站、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邻水县分校、邻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制214个,在职实有人员182人,离退休人员12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034.4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24.3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10人;二是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三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标及正常晋升薪级。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3034.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4.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303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4.4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034.4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24.3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10人;二是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三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标及正常晋升薪级。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4.4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31万元、农林水支出232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34.4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24.3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10人;二是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三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标及正常晋升薪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89万元,占比12.4%;卫生健康支出103.31万元,占比3.4%,农林水支出2325.74万元,占比76.6%;住房保障支出230.55万元,占比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86.9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日常事务开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养老方面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7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身前单位可对遗属给予定期或临时的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3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30.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6.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4.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8.7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保障职工日常生活及办公。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1.9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伤残人员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3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1.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工资福利支出、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233.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1辆,农产品质量检测车1辆、轻型专项作业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农业生产技术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长江禁捕、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综合执法、蔬菜生产、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3.2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93万元,增长5%。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本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3034.4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801.23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33.2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级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县级财政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县级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政府采购预算表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日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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